吃完晚饭海边散步时遇到一群街头唱歌的,主唱是一位腿脚不好的中年人,唱的是刘德华的《我恨我痴心》,敲的是塑料桶拼凑的架子鼓,声音很有味道,满满江湖气的旋律深深感动了我。之后的两三天他们一直都在,主要是唱歌,还有蛇鼠大战、轮椅翻滚表演,不时有人捐钱,我自己也扫码支付了20元。 回家的路上,我在想同情这个问题。是否只要对方比我们惨得多,就会激发我们的同情心呢?现在大家普遍不会搭理路上缺胳膊少腿直接乞讨的,因为他们很可能是骗子,很可能过得没这么惨。遇到好吃懒做的过得很惨,大家也不会同情,因为这是他们自找的,也就是和我们推崇的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同。 所以,同情产生的两个条件,一是需要真惨,二是需要和我
第一重,自己对了,对方错了。 第二重,觉得对方有可能是正确的。 第三重,发现自己有可能为了对方而改变。人是可以塑造的。 第四重,努力改变的时候因为对方的轻蔑、自己的心累,觉得很难改变遂放弃。 第五重,去他娘的,根本无需改变。世上本不存在问题,有了目标、价值观,便有了问题。尼采说过:“最伟大的事情和最渺小的事情一样渺小。”